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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全面推进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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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2-4 00: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青年联合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广东省青年商会
    广东青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会
    广东青年创业就业联合会
    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团粤联发[2015]1
    关于全面推进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创优
    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青联、学联、青企协、青商会、青农会、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和团中央十七大有关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着力服务广大青年就业创业的要求,鼓励和帮助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青年科学创业,吸纳和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助力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现就推动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工作的有关事宜明确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下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的重要意义
    (一)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是带领广大青年共筑“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党的十八大明确将“鼓励创业”纳入国家的就业方针。积极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创优,不仅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更是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实现就业倍增效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为此,需要我们引领青年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时代前列,鼓励和帮助青年锐意创新、勇于创业、努力创优,为实现“中国梦”、“创业梦”提供无穷的动力源泉
    (二)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是新时期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
    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转型升级需要创新,青年人是创新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当代青年要创新创业创优。“党有号召、团有行动”,为此,我们要牢牢把握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创优这一工作主线,将其作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提升共青团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关键举措,坚持虚功实做、难事长做,着力在深化上动脑筋,在创新上做文章,统筹推进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各项重点工作,让广大青年在创业中实现人生价值的同时,服务经济、奉献社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青春正能量。
    二、广东共青团创新创业创优工作目标
    2015年,广东共青团全面服务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深入打造“展翅计划、启航计划、领航计划、领头雁计划”四大工作品牌,开展“盐商杯、邮储杯、挑战杯、未来杯”四项青少年创新创业创富大赛,切实打造汇聚创业各要素的“创业池”,打通青年创业的“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工作措施多元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多样化;全省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的环境更加优化、氛围更加浓郁;青年创新创业创优人才竞相涌现,青年创业意识明显增强、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业成功率和稳定性有所提高,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全力打造“四杯四计划”,全方位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创优
    (一)积极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大赛,持续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团省委各相关业务部室牵头,团省委其他部门、地市团委配合)
    1、创新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办好“盐商杯”、“邮储杯”、“挑战杯”、“未来杯”等青少年创新创业大赛,通过增设比赛项目、扩大比赛规模、提高赛事质量,将大赛打造成为广东共青团促进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工作的长期活动品牌,鼓励和动员有创新理念和想创业、敢创业的青少年参与这些嘉年华活动,促进他们成长成才、创新创业。团省委、地市团委原则上要坚持每年至少举办一场针对不同群体或不同创业类型的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2完善创业项目遴选和孵化机制。通过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吸引各类创业支持资源向创业青年聚集,培育一批具有市场价值、发展潜力巨大的创新创业项目,解决金融支持、园区落户、政策争取、后续帮扶等问题,形成“以赛促创”的良性循环。
    (二)优质高效深化“展翅计划”,不断提升大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团省委学校部牵头,团省委城青部及其他部门、地市团委配合)
    1、建立长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继续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大学生实(见)习岗位的核心诉求,为落实计划提供强力的保障。
    2、完善“展翅计划”信息化平台,积极引进新媒体技术,促进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和自由对接,推动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3、高质量开发实(见)习岗位,一方面,各单位需要根据分配的指标(见附件),完成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和“500强外企”中岗位开发的数量,突出“展翅计划”与市场渠道提供的一般性实(见)习岗位的区别;另一方面,各单位还要充分发挥青联、学联、青商和青企等单位的作用,开发其它类型的高质量实(见)习岗位,满足大学生的实(见)习需求。
    4、继续建立各类大学生实(见)习基地,各单位需根据指标(见附件)与能提供高质量、稳定数量的实(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共同建立实(见)习基地,推动工作的长效化开展。
    5、加强与用人单位和实(见)习学生的联系,跟踪做好服务工作。举办岗前培训班和开展交流会、座谈会、表彰会,听取对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工作。
    6、在完成“岗位开发与上岗数量”、“新建基地数量”等指标的基础上,鼓励各单位独立自主开展其它有成效的工作探索,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三)持续高位推进“启航计划”,切实打通青年创业"最后一公里"(团省委城青部、促进中心牵头,团省委其他部门、地市团委配合)
    1、完善一个网络服务平台。团省委在已建的广东青年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继续拓展服务功能、拓宽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范围,与微信、QQ、微博等新兴媒体进行有效衔接,与各地市的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实现服务青年创业网络全省覆盖。各地市团委根据实际,探索建立专业化服务青年创业的网络平台,汇集当地各类创业信息资源,积极配合搭建好服务广东青年创业的网络框架,形成上下联动、纵横延伸的网络服务体系。
    2、加强两大服务载体建设。一是要加快完善创业导师团队建设,不断扩大创业导师团队的规模,优化创业导师团队组成结构,建立导师服务实名制信息登记制度,定期向创业青年发布,通过进驻孵化园区、与初创企业结对帮扶等形式,采取分类培训、集中面授、网络问诊、现场指导等方式,为创业青年提供针对性辅导。二是继续推动省内各高等院校建立创业学院或协会(社团),定期组织开展创业论坛、研讨会、知识讲座、创业沙龙、创业角等特色活动,为青年创业提供风险规避、市场营销、融资理财等系统化的创业知识,逐步形成服务青年创业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3、推动三项创业服务落地。一是继续办好青年创业免费培训班,动员创业青年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免费创业培训,同时鼓励社会创业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参与,形成强大的服务合力,推动青年创业。培训中,要重点培养可行性强、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提供针对性指导,促进创业项目的开花结果,提高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二是注重加强与金融机构、风投公司的协作配合,探索开发适合青年创新创业的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推动建立青年创新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联盟,进一步发挥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作用,最大限度解决青年创新创业的资金瓶颈问题。三是要多举办大规模专业性的青年创业交流活动,可针对青年创业的不同群体、不同创业类型进行分层设计,组织开展以“大学生”为群体创业的交流会,以“电商”、“微商”等利用网络媒介创业的网商菁英会,以新兴型和科技型等产业为主创业的研讨会,促进创业青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创业本领,实现稳定创业和高质量创业。
    (四)深入广泛推进“领航计划”,着力打造百亿大型骨干企业后备梯队。(团省委统联部牵头,团省委其他部门、地市团委配合)
    1实施2015年“领航100广东亿元级青年领军企业实力提升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百名亿元级青年领军企业,各地市积极推荐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较强社会责任感的青年领军企业,参与“领航100计划。广州、深圳推荐企业不少于20家,佛山、东莞推荐企业不少于10家,其他地市(含顺德)推荐企业不少于5
    2结合转型升级、区域优势、产业特点等实际,参照省“领航100项目的运行模式,联合地市经济、科技、金融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有本地特色的“领航计划”项目,打造青年领军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3开展青年领军企业需求调研活动,主动争取经信、科技、金融等单位支持,合作开展政策辅导宣讲会、研修班等项目,切实服务不同类别、不同发展阶段的“领航计划”企业。珠三角地市开展的项目应不少于2个,其他地区的地市(含顺德)不少于1个。
    4及时对接各种类型的金融服务机构,开展不同主题类型的论坛、沙龙、对话、投融资项目对接会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与“领航计划”企业家及创业青年交流、分享创新投融资服务,积极推荐“领航计划”企业加入青联、青商会、青企协等青年组织,为其提供更加快速便利的投融资“绿色通道”。珠三角地市举办论坛、沙龙、对话、对接会应不少于2场,其他地区的地市(含顺德)应不少于1场。
    (五)扎实推进“领头雁计划”,示范带动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团省委农青部牵头、团省委促进中心及其他部门、地市团委配合)
    1、找准一批培养对象。以各级青农会会员、农村青年能人、返乡创业青年、青年农产品经纪人、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等为重点,择优推荐一批有一定群众基础和丰富创业实践经验的,有一技之长和有较强示范带动能力的农村青年作为带头人培养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计划2015年全省培养5000名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
    2、把握两大培养环节。一是动态管理各级团委应建立培养对象数据库,对培养对象的推荐、认定和跟踪服务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培养对象成长发展情况。二是示范带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带头人的创业创富故事和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农村青年的创业热情。引导带头人通过培训见习、技术推广等形式,示范和辐射带动更多的农村青年创业致富。
    3、着力五大培养路径。一是举办涉农技能培训。整合政府和社会培训资源,重点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涉农电商等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二是开展金融服务。结合金融系统优秀信贷员挂任或兼任基层团干部工作,继续做好“青春时‘贷’”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三是实施导师结对帮扶制度。组建各级青农会专家导师服务团,推动导师“一对一”辅导培养对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建立和完善同业考察交流机制。坚持分类分层开展交流活动,通过参观考察、对话交流、联谊座谈、项目洽谈等多种形式,组织培养对象积极走出去。五是搭建多方发展平台。继续开展各级政府部门与农村创业青年“倾听心声 共促发展”、“厅()长与青农会会员面对面”等活动,建立培养对象与政府部门对话平台。依托“淘宝·特色中国·广东馆”、“ 114广东特色产品网络超市”、“广货网上行”等电商平台和各级涉农展览会,建立培养对象产品市场对接平台,拓宽市场销售渠道。
    四、进一步优化青年创新创业环境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团组织要主动收集和筛选国家、省、市扶持青年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向创业青年宣传推介,同时协调党政部门,推动政策实施落地,切实服务创业青年;要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多个社会机构服务创业青年,形成强大的政策合力。目前,我省扶持青年创业的政策主要有以下方面:
    1、降低初创门槛和成本。消除了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限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营业场所)登记条件;实行工商注册登记先照后证;减少行政审批。
    2、实行普惠性激励政策。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性服务收费;部分垄断服务价格和收费给予优惠;免收一定额度内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资助、租金补贴;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类政策补贴;免费职业技能晋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3、扶持重点领域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商、文化创意、现代农业和服务业、以及特色产业创业享受相关的财政补贴;设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对省级以上优秀家庭服务业给予资助;对入选“南粤金种子”培育工程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4、鼓励重点群体创业。对留学人员归国创业的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资助;针对大学生、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创新创业,财政给予资金资助。其中,各地市团委要重点配合做好大学生和技能人才的创业遴选工作。
    5、支持创业教育和培训。省级示范性创业学院可获得财政资金资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开发创业培训课程、模式、考核评价等,以及组织开展创业培训的,由财政给予分类补贴;在经认定的创业见习基地参加创业见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享受见习补贴;资助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经营者到知名企业、高校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其中,团省委牵头商人社厅,争取创业见习补贴政策的细则制定与落实。
    6、提升创业服务水平。配合做好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化创业服务机构通过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服务青年创业;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可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配合开展项目推介会、创业沙龙等可与扶持政策、创投机构对接的活动,促进优秀创业项目落地;组建创业导师志愿队,建立创业导师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商人社部门落实财政资金补助。
    7、营造创业氛围。配合做好国家级、省级创业型城市,以及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的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创业青年参与各项创业大赛活动;配合做好优秀创业典型的推荐和评选;配合做好创业政策的宣传发布工作。
    (二)加强创业阵地建设。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园区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省、市三级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引导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入驻,提供“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服务,努力实现共创共建共促。要充分发挥各级青联、青企协、青商会、青农会、青创会等青年组织的作用,尝试通过引进、培育、投资创新型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积极整合多方资源,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协助创业园区发展建设,提高园区孵化成功率。
    (三)成立青年创业协会。各级团委要探索成立青年创新创业协会,其主要职能:一是以优质高效的“管家式”服务创业青年,从创意萌芽、项目评估到企业生成,全程做好跟踪服务;二是搭建创业青年交流平台,实现与同行、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创业导师等的“无缝对接”;三是依托互联网、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建立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供信息发布、资源整合、项目推介与政策解读等服务。团省委将争取2015年成立省青年海归协会,其主要职能:一是扶持留学归国青年创新创业;二是关注留学在外青年的创业意向及生活动态;三是为准备出外留学深造的青年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顶层设计。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是共青团围绕党政中心、服务青年需求的重要工作内容,需举全团之力,充分整合团内外资源共同推进。团省委已成立“广东共青团促进青年创新创业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广东青年创业工作。地市团委应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同时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文件,确保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二)整合各方资源。各级团委要主动与经信、科技、教育、人社等各部委沟通,加强与省内高校、技工和中职等学校、省内知名(品牌)企业和社会创业就业服务机构的联系,充分发挥青联、学联、青企协、青商会、青农会、省创业就业联合会和基金会等社会力量,进一步优化整合政策、资金、项目、服务等多项资源,形成了“多方合力,共促共进”的工作新格局
    (三)把好工作航向。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1229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团组织要积极相应党的号召,切实发挥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利用服务青年创业这一契机,把广大青年更加密切地团结在团组织周围,带领他们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自觉接受党的统一领导,全力以赴完成党的事业、团的各项工作任务,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四)创新工作举措。地市团委要认真对照“展翅计划”、“启航计划”、“领航计划”、“领头雁计划”等文件要求,着力打造青年乐于参与、易于接受的活动品牌,培养青少年创新创业创优意识,使广大青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注重转变工作方式,把团的工作资源逐步向基层团组织倾斜,将工作力量向基层集中、工作载体向基层转移,通过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帮助基层争取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为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实现服务全方位覆盖。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借助新闻舆论媒体的力量,一方面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青年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典型事迹和活动报道,另一方面用好、用活新媒体,在原有的微信、QQ群、微博等工作平台基础上,多搭建以各类大赛、创业孵化园区等为主题的交流互动网络平台。尝试与专业机构合作,通过向社会征集创意创业设计、开展评选和推荐创业项目等方式,推出一批反映青年创新创业的文化产品。
    (六)加强监督考核。要建立青年创新创业和就业工作考核制度,把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工作作为对团委、各直属和重点联系团组织以及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交流培训等挂钩。(考评表详见附件2
    联系方式:
    城青部:江凯涛、钟梓铭(02087195625
    农青部:郭炜城(02087195623
    统联部:蔡耿辉(02087185609
    学校部:梁  剑(02087185614
    少年部:吴嘉亮(02087185621
    附件:
    12015推进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工作各单位、部门工作任务分配表
    2各地市促进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工作考评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青年联合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广东省青年商会          广东青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会
    广东青年创业就业联合会    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20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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