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6-6-12 23:17:06

关于指导全省共青团系统开展“两学一做”

关于指导全省共青团系统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    为有效指导全省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效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16〕14号,简称《实施方案》)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等重点领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意见>的通知》(川组通〔2016〕30号,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省共青团系统党组织要立足青年党员集中的特点,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团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细化深化党内经常性教育;进一步严密组织体系、严肃组织生活、严格教育管理、严明工作责任;进一步教育引导团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突出特色    (一)高标准严要求。团干部年龄比较年轻,相对缺乏严格的组织生活锻炼。要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重点学好总书记对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要严肃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明确高线、守住底线,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以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为基本要求,以做优秀党员为目标追求。    (二)创新方法载体。要发挥团干部知识结构新、创新能力强的优势,充分利用“青年之声”“青年讲堂”“青年之家”等平台,充分运用微党课、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采取青年党员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创新学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形成常态机制。建立“8+4”“4+1”“1+100”等团干部直接联系服务青年机制,每名专职团干部每年有4个月工作在基层,每周有1天工作在基层,经常性联系100名左右不同领域的团员青年,形成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融入青年工作新常态。要持续开展分级管理、下跨一级的常态化培训学习,抓好新任职团干部及市县两级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培训班课程设置。要推进“智慧团建”,积极构建网络信息系统,强化网络基础党务、基础团务功能,开展团干部网络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四)加强统筹协调。学习教育要与深化共青团改革、推动工作发展相结合,与开展常态化下沉基层、直接联系服务青年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凝聚推动改革的强大动力,以改革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学习教育的真正效果,检验团组织和团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组织指导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团委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基层团组织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全体党员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为共青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坚持示范引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讲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查摆解决问题好一筹,推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促指导。团省委设立全省共青团系统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结合“常态化下沉基层”工作和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建立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联系点。各市(州)团委要认真研究制定学习教育具体方案,具体方案及工作动态要及时报团省委组织部(联系人:何瑛,联系电话:028—86639705),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团省委宣传部(联系人:李昊霖,联系电话:028-86631303)。各级团委要采取听汇报、专项调研、参加学习讨论、列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基层团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进行指导,要把督促指导的重点放到基层团组织,深入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督促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附件:1.全省共青团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成员名单2.团省委领导班子成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联系点      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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